
1月13日下午17时43分,在浙江义乌雪峰路世界村路段发作一同交通事端。轿车驾驶人余某途经雪峰路世界村路段斑马线时,发现没有行人,便持续往前行进,谁知此刻路途左边忽然冲出来一条未栓绳子的白色博美犬,径自向马路对面跑去。
余某躲避不及将博美犬被当场撞死。此刻,一名中年男子叶某箭步走过来,发现狗被撞身后,要求余某补偿一万元。
交警现场勘查后,依据当事人陈说、证人证言等依据得知,叶某刚走上事端路段的斑马线时,小狗忽然挣脱了狗绳,敏捷往马路对面跑去,撞上了对向中心车道正常行进的轿车。
终究,民警确定博美犬的主人叶某因未对自己的狗尽办理职责,致使其狗忽然窜进路途影响其他车辆通行,是形成事端的根本原因,叶某一方承当事端悉数职责,轿车驾驶人余某无责。
面临民警的职责确定,叶某及家族表明无法承受,以为算是牵着狗绳的,仅仅暂时挣脱了。叶某母亲称:“人家鸡啊鸭子啊撞去都要赔啊,这么一只狗都不必赔的我就不信任噢?”叶某也回绝在事端确定书上签字。
(资料来历:义乌交管分局官方微博 修改:王珏)







